近日,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辦理了長沙首起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的行政案件,對涉案公司依法處以行政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近日,岳麓公安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民警在開展網絡安全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轄區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疑似存在網絡數據泄露隱患,迅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調取系統日志并約談相關涉事人員。經查,該公司相關服務器存在未授權訪問漏洞,用戶隱私數據存在泄露風險。
經警方進一步核實,該公司未制定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未開展等級保護備案工作,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處罰決定書
岳麓公安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給予該公司行政警告,并處罰款五萬元。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接受處罰,并將嚴格按照公安機關要求整改,切實履行網絡安全主體責任。
岳麓公安分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民警張帥提醒:“希望廣大公司,管理好人員,完善公司制度,建立健全網絡安全體系,提高網絡安全防范意識。”
原標題:罰款5萬元!岳麓網警開出長沙首張違反《數據安全法》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