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商務部起草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日前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鼓勵平臺經營者設立冷靜期制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無理由取消訂單。
“買了不能退”或者商家在退款退貨上設立種種障礙,是目前網購和網絡團購中出現比較多的投訴,因為網購實在太便捷,一些消費者經常會在網上沖動消費,但經常買了就后悔。
團購網站快抱網的負責人說,網站剛上線時,沖動型顧客比較多,沒想好需不需要就匆匆下單,買了后又沒有時間去消費,現在情況好一點了,但買了后悔的情況肯定還存在,設立“冷靜期”還是很有必要的。快抱網去年10月就推出了“7天無條件退款”,成團交易結束后7天內,只要沒有消費就可以無條件退款,顧客反響很不錯。
淘寶網這樣比較大型的第三方交易平臺,也已經有相當數量的賣家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
與網購相比,現在很多實體商家有完善的退貨制度,比如銀泰百貨規定除泳裝、內衣、化妝品外,服飾等商品,只要保持吊牌等包裝完整、沒有異味、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在購貨后15天內帶小票和商品到專柜退貨。大型家居生活館特力屋支持退貨的時間更長,有30天,只要商品包裝和貨品沒有損壞并不影響再次銷售,就可以辦理換貨或退貨。
征求意見稿同時鼓勵網絡第三方交易平臺和平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賣家保證金”服務,保證金用于消費者的交易損失賠付,保證金的金額、使用方式應事先向當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網頁上顯示的商品信息必須真實,對實物(有形)商品,應當從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現,不可對商品的顏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錯誤的顯示;對于存在瑕疵的商品應當給予充分的說明并通過圖片顯示。發現站內經營者發布廣告違反法律、法規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時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網上交易平臺服務。
對于標的金額高于5萬元人民幣的網上交易,征求意見稿規定第三方交易平臺應提示交易雙方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臺采用的電子支付應當由銀行或具備合法資質的非金融支付機構提供。
意見征集截至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