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覺得《網絡安全法》離自己很遠,實際上可能我們一直在違法,只是暫時還沒有處罰到我們而已。”
今年5月,云南某公司網站被黑客入侵,網站主頁被篡改。經查,該公司長期處于未采取任何網絡安全技術的“真空裸奔”狀態。
此事被大理市公安局知悉后,對該公司作出警告并罰款,對負責網絡安全的直接責任人給予罰款,并責令該公司立即對網絡安全問題進行整改。
大多數人聽到這里肯定是滿臉疑問,企業的網站被黑客攻擊了,沒抓到壞人,還要罰企業?
事實上,《網絡安全法》早有明確規定:
根據《網絡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對于違反此法規的網絡運營者,據《網絡安全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絡安全等后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簡單來說,就是網絡運營者要采用各種技術手段保障所運營網站的安全,否則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這對于網絡運營者無疑是巨大壓力。
網絡安全執法常態化
事實上,云南此例并不是全國唯一一例。就網絡安全法來看,目前各地已公開的執法案例共30例左右,涉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網絡運營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網絡產品或服務提供者等責任主體。
哈爾濱市方正縣政府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自網站開通以來長期無人維護,遭黑客攻擊,被責令整改,并罰款20000元;汕頭某公司未及時履行網絡安全義務,網警依據網安法責令改正;重慶一網絡公司未留存用戶登錄日志被網安查處;四川一網站因高危漏洞遭入侵被罰;宿遷網警成功查處全省首例違反《網絡安全法》接入違規網站案;山西忻州市某省直事業單位網站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被處罰。
有人說這么看來處罰的都是行政機構和小企業,殊不知知名互聯網公司照樣難逃法網。2017年8月,國家網信辦指導北京市、廣東省網信辦,分別對騰訊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貼吧立案,分別存在有用戶傳播暴力恐怖、虛假謠言、淫穢色情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的信息,3家網站平臺涉嫌違反《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
同月,北京市網信辦、天津市網信辦聯合約談了李文星之死的直接涉事招聘網站BOSS直聘法定代表人。經相關部門調查,BOSS直聘在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過程中,違規為未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了信息發布服務;未采取有效措施對用戶發布傳輸的信息進行嚴格管理,導致違法違規信息擴散,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24條、第48條規定。
不難發現,自《網絡安全法》生效以來,與其相關的執法行為逐漸走向常態。
網絡運營者應重視違法后果
《網絡安全法》對避免網絡安全事件頻發,避免網站頻遭入侵、數據泄密等具有明確規定,企業與網絡運營者必須重視起來,安全意識薄弱將不再成為網站被黑的理由。
那么身為網絡運營者,有什么義務與責任?下面就列舉幾條較為常見的違法違規條例。
根據第21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如果出了網絡安全事故,后果有三個:
不履行等保制度:責令改正+警告
不改正/危害網絡安全:1-10萬元罰款
主體負責人:5千元-5萬元罰款
根據第22條規定,網絡產品、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設置惡意程序,并應當為其產品、服務持續提供安全維護;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戶個人信息的,還應當遵守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如果提供網絡產品時違反以上規定,后果有四個:
危害網絡安全:5-50萬元罰款
主體負責人:1-10萬元罰款
非法收集信息:違法所得1-10倍罰款
情節嚴重者: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此外,面對謠言、虛假新聞,網絡運營者應加強對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及時消除法律、行政法規禁發的信息,建立網絡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并及時受理。
如果置之不管,有什么后果?
不履行義務:責令整改+警告
不改正/情節嚴重:10-50萬元罰款,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主體負責人:1-10萬元罰款
面對十分猖獗的網絡攻擊、惡意競爭、地下黑產,我們有什么責任?
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網絡、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提供網絡攻擊工具、程序,不得為攻擊者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如果違反有什么后果?
不構成犯罪:沒收違法所得,5-50萬元罰款
情節嚴重:10-100萬元罰款,5-15日拘留
受刑事處罰:終身禁業
可以看到有些法律法規的處罰措施相當嚴厲,因為網絡安全沒有“如果”,出事了就是出事了,尤其是網站運營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因為保存了大量敏感數據,是有責任、有義務做好安全防護的,否則一旦被黑客攻擊,輕則丟數據、被篡改,重則有政治風險,相信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
比起被罰款、被拘留,做好網站安全防護顯然代價要小很多,市面上大量的網絡安全產品和專業的網絡安全服務商,都可以提供非常多的選擇,因此光大企業與網絡運營者必須加強個人風險意識和網站安全保護意識,盡快行動起來。
互聯網安全挑戰無處不在,《網絡安全法》的出臺為網絡運營者提供了法律規范準繩,對于加大網站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廣大網站運營者需謹防成為《網絡安全法》落地后第一批被罰款者。
本文轉自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