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辦法》規定,互聯網銷售彩票是指使用瀏覽器或客戶端等軟件,通過互聯網等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銷售彩票;電話銷售彩票是指利用固定電話、移動電話通過短信、語音呼叫等方式銷售彩票。《暫行辦法》禁止將電話銷售彩票系統以任何方式與互聯網聯結銷售彩票。
互聯網彩票代銷者應當滿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單位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近五年內無犯罪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取得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許可證”等條件。電話代銷者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且應取得相關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彩票購買者和電話彩票購買者應分別通過彩票發行機構的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系統和電話銷售彩票管理系統注冊開設投注賬戶,且僅限本人使用,賬戶信息包括彩票購買者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聯系電話、交易記錄、資金收付記錄等。彩票購買者提供本人銀行借記卡賬戶,并與投注賬戶綁定。
財政部的通知稱,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將按照《條例》、《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各地彩票銷售機構利用互聯網以及電話銷售彩票的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制止未經財政部批準的行為。
同時選擇具備《暫行辦法》規定條件、管理基礎好的單位,報財政部批準后開展互聯網銷售彩票試點;各地將制定本系統電話銷售彩票的管理規范和工作方案,于2010年10月31日前向財政部上報擬開展電話銷售彩票業務的彩票銷售機構名單及其申請材料,經財政部批準后穩步組織實施。
通知稱,未經財政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互聯網和電話銷售彩票。